各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诚信工作的指导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充分发挥山东省《企业诚信评价通则》《诚信企业家评价通则》等诚信评价地方标准,对全省企业及企业家队伍诚信建设的规范与引导作用,宣传表彰诚信建设先进企业和企业家,进一步凝聚诚信共识,树立诚信标杆,持续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在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和优秀诚信企业家培育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省诚促会审定,决定授予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丁琳等28位同志为“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以上企业及企业家以此为契机,以更大的热情,更高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切实为全省企业诚信建设发挥示范与引领作用。希望全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守法诚信作为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坚持以山东省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评价标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强化诚信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把诚信和质量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各种失信行为,以优质产品与服务取信消费者。积极建设诚信企业,创建诚信品牌,争当诚信企业家,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山东省诚信企业、山东省优秀诚信企业家公布名单
山东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